2010年9月30日 星期四

整理

一個原則
當堆在家裡超過六個月
你都不會使用到的使用物品
尤其是已經有替代品的東西
當然書籍或是具有紀念意義者除外

那就請丟了它吧

不是沒有感情
而是何苦讓太多東西佔據了生活的空間呢
對生活的空間而言
我們不就需要一個睡覺  洗澡  讀書  還有一個可供發呆的地方嗎
太多東西不僅佔據物質的空間
也佔據心理太多的份量
今天這樣的原則在我家裡徹底展現
不僅是我    爸爸媽媽妹妹都不相信我們竟然堆了這麼多東西在家裡
而且都是不會用到的
頓然發現花了太多無謂的精神和金錢在無謂的東西上

但回頭想想
如果不是這些生活又要如何能夠被填滿呢
單純不想生命被堆著無用的物品
應該追求那種可以拿一個包包就到任何地方的能力
就僅是一個包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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